上海市杨浦区翔殷幼稚园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指导管理的原则,按照相关法规的精神,认真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区3-6岁常住适龄儿童入园。根据杨浦区教育局《2010年杨浦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的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发展的新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孩子未来人生奠定基础,努力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做好2010年度翔殷幼稚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翔殷幼稚园招收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共4个小班,每班学额为25名左右。
三、招生工作原则
★公信原则:做到“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努力体现并提升学校办学的公信度。
★规范原则:执行区教育局《2010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努力体现并提升学校办学的规范度。
★守时原则: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守时间节点,不提前、不拖延。
★守诺原则:信守本园本年度招生计划,切实做到班额、学额不超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的相关信息。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2、确保小班幼儿入园的原则。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之规定,方便家长,幼儿相对就近入园,幼儿人数设置为:小班每班人数25人。
3、坚持"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原则,首先满足本地段内幼儿的入园需求。
4、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园长为第一负责人,杜绝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5、坚持"免试入园"原则,不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6、采取先报名后登记的招生方式,与全区统一时间设点招生,统筹兼顾。
四、招生对象
1、3周岁幼儿(小班)
2、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报名对象
(1)持有本地段内常住户籍幼儿
(2)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本地段沪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
(3) 持有1年有效期及以上年限的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招生地段内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登记对象
(1)持有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2)持有本市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段直系亲属处的适龄幼儿。
(3) 持有父母及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招生地段内房屋居住证明的适龄幼儿。
(4)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按居住年限先后录取.
五、报名时间
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启动新生报名工作(先报名后登记)
翔殷幼稚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小班:3周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