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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律师(独立本科段)
招生简章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每年四月、十月考试)。
    本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的,经审查合格,由我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律师独立本科(专业代码:C030108)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外语任选1门
 
 
序号7-8,任选1门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6
日语(二)
4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7
00228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8
0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0
00230
合同法
5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2
00229
证据法学
6
13
00247
国际法
6
14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15
00993
法院与检查院组织制度
3
16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需答辩)
合 计
 
 
69
14门课程 (不含毕业论文)
不考外语者(无35周岁年龄限制),须加考以下4门课程,但不授予学位。
1
00233
税法
3
 
2
05678
金融法
4
 
3
00227
公司法
4
 
4
00167
劳动法
4
 

律师本科段说明:

1.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考生在本专业计划课程只剩两门以内且外语已经通过(免考外语者除外)的情况下可以登记撰写毕业论文,登记时间为一年两次。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法理学(05677)、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和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等四门课程。

4.律师本科段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的,经审查合格,由我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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