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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自考
法律(本科段)
招生简章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每年四月、十月考试)。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基础科段的各门课程均按本科要求设置。另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本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的,经审查合格,由我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法律本科(专业代码:C03010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序号1-12为本科段必考课
公共外语任选1门
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
论文需答辩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6
日语(二)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22
00024
普通逻辑
4
2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需答辩)
合 计
 
 
66
15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本科段说明:

1. 凡国家承认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0243)。

2. 原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公证律师制度课程者,不得重复报考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原法律(律函)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者,应报考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在专科段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者,必须参加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

3.原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考试者,不得重复报考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考试者,必须另行加考基础科段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程。

4.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05677)、宪法学(05679)、刑法学(00245)、民法学(00242)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等五门课程。

5.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外语者在完成全部考试计划后,只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位。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考生在本专业计划课程只剩两门以内且外语已经通过(免考外语者除外)的情况下可以登记撰写毕业论文,登记时间为一年两次。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要求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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