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banner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上海音乐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 >>【专升本】音乐学
上海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
【专升本】音乐学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为各类音乐工作者、教师和需要接受高等音乐教育的音乐爱好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2013年本市成人高校春季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7、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三、招生专业、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历层次

学制

考试科类

学习形式

音乐学

(包括音乐教育)

1)音乐学(2)音乐教育

专升本

3

艺术

业余

 

以上各专业总计招收240名,其中专升本204名,高起本36名。

四、报名日程及流程

所有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且必须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以及由上海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1.文化课考试:
(1)报名:
网上报名(8月),考生必须首先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将准时关闭。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院校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当月办理考试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否则,考试成绩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校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缴费手续等。
全体考生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下列各件(其中,身份证、劳动手册、毕业文凭及加分材料等原件经现场验证后,退还考生;其余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填写时字迹须清晰,不可漏填)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推荐报考介绍信,或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
    ④相应的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⑤一寸同底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⑥文化课及专业课报名、考试费
    ⑦需要办理文化成绩加分手续的考生,必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确认。
    ⑧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考生需携带上海工作证明。
(2)文化课考试时间:10月(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 专业课考试的报名与文化课考试信息确认同时进行,报名时须填写专业考试曲目。专业课考试日期为10月。

3.体检:全体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时间为10月,具体时间安排请电询。

五、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 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文史类考试科目:
高起本: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综合卷
专升本: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三) 专业考试:
1.音乐学: 音乐学基础知识(书面卷)
2.音乐教育:考生请按以下规定自选曲目
主考钢琴:演奏两首乐曲,不得低于车尔尼OP.740练习曲程度。
主考声乐:演唱两首乐曲。

▲ 考生除专业考试外,另须加试乐理、视唱练耳。

(四) 专业考试免试和成绩加分政策:
1.获得当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高考艺术类文考证的考生,可以申请专业、乐理和视唱练耳免试。
2. 获得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表演文凭级(演奏级)证书者,报考本院成教入学专业考试免试(含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3. 获得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声乐为九级)证书者,报考本院成教专升本专业成绩加5分;高起本专业成绩加10分。
4. 获得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视唱练耳、乐理高级证书者,报考本院成教入学考试视唱练耳、乐理科目免试。
5. 获得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视唱练耳、乐理中级证书者,报考本院成教专升本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加5分;高起本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加10分。

▲ 考生必须于专业考试手续办理结束后,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确认手续时,未能出示证书原件的,不予受理。

六、录取方式及信息查询

(一) 录取方式:
1、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投档分数线后,我院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高低秩序,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国家教育部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二) 信息查询: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具体录取查询方式。

七、授课形式

所有专业均采取寒暑假(寒假三周,暑假七周)授课形式。专业课采用师生一对一或小组课的形式进行授课,以针对学生的不同专业素质、生理条件和就业需要而因材施教,形成符合社会音乐教育规律的专业教学形式,充分发挥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八、收费标准

1、文化课考试报名、考试费: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2、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
3、体检费:人民币90元。
4、各专业录取后学费:人民币10000元/学年。
▲ 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规定及说明

1、学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食宿自理。
2、学生入学后,户口、档案等一律不转。
3、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考试成绩合格者,我院给予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成绩要求者,可获得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②毕业当年正常取得毕业证书;③在校各科学习成绩分别达到学位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参加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达到四级水平;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基础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公共基础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网上咨询:在线填写咨询申请表,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跟您联系。(重点推荐)
咨询电话:18516370058(周一到周五9:00--18:00)
联 系 人: 周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其它专业返回头部
在线咨询返回头部
姓名: 联系手机:
联系我们
报名咨询电话:
18516370058
在线联系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如不在线请留言等待老师回复)

快速咨询报名

提交咨询申请后,招办老师会尽快与您联系

* 姓    名:
* 电    话:
学费
学费:10000元
同类热门课程推荐

服务电话

18516370058

让学校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