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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及学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
5、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考生须出具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6、报考学历要求:高起本:具有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文化程度。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入学考试科目 |
上课地点 |
高中起点本科 |
法学 |
5年 |
业余 |
100 |
文 史 类 |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合) |
本校长宁校区 |
法学 |
5年 |
业余 |
50 |
理 工 类 |
语 文.、数 学 (理)、英 语,、理化(合) |
本校长宁校区 |
专业介绍:
学历层次 |
专业名称 |
培 养 目 标 |
主 要 专 业 课 程 |
高中起点本科 |
法学 授:法学学士 |
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
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经济法、商法、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事侦察学、证据学、司法鉴定学、法律文书、劳动法、犯罪学、刑事心理学、社会学、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 |
三、学费标准(上海地区)及学习形式
1、各层次、各专业、各学习形式均为3200元/年•人(不含应加考的加修课费用)。
2、业余学习形式:全业余(指晚上或双休日进行学习)。
函授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每学期由我校教师为学生进行面授辅导。
3、报考第一学历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报考业余形式专升本法学专业的,录取后在就读期间应加考五门专业基础课程(五门加修课)。
四、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所有考生均需在网上预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报考费等(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认真核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五、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凡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
2、日语专业考生入学考试中日语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标准。
3、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高起本和高起专专业,如果本科未被录取,则自动进入专科录取程序。
4、个别教学点或专业人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将根据考生志愿调整录取专业或至其他相近教学点并班上课。
5、录取照顾政策,按《2011年上海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六、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起本、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注:新生在次年春季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高中、专科毕业证书等,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招生地的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预报名服务:同学可以点击上面“网报预登记”链接,提交报名信息后我们会帮助考生完成成人高考考试报名,并在8月10日-19日短信通知考生。
网上咨询:在线填写“ 咨询申请表 ”,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跟您联系。(重点推荐) | ||
咨询电话:15921261894(周一到周五9:00--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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