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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
华东政法大学专升本
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学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
5、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考生须出具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6、报考学历要求: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文凭者。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形式

招生

计划

科类

入学考试科目

上课地点

专科起点

升本科

法学

3

业余

1150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本校长宁校区及相关教学点

法学(委培)

3

业余

(委培)

50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崇明团县委

法学

3

函授

30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上海市司法学校农林路81

社会工作

3

业余

50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本校长宁校区

知识产权

3

业余

50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本校长宁校区

金融学

3

业余

100

经管

政治、英语、高数(二)

本校长宁校区及相关教学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业余

50

经管

政治、英语、高数(二)

本校长宁校区

日语

3

业余

60

文史

政治、日语、大学语文

本校长宁校区

专业介绍:

学历层次

及学制

专业名称

及学位

培养目标

主要专业课程

专科起点升本科

学制:3

法学

 

授: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物权法、债权法(含合同法)、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题、国际贸易法、证据学、刑事侦察学、比较法、海商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社会学、犯罪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鉴定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房地产法学、证券期货法等。

社会工作

 

授:法学学士

培养具备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经验及基本法学知识,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会规划、社区矫治服务等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政策评估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社会学理论专题研究、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社会调查及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行政专论、社会心理学导论、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伦理专论、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社会工作高级实务、当代社会问题研究、精神健康、社会统计学等以及部分法律课程。

 

知识产权

授:法学学士

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了解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律,掌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保护实践技能,熟悉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原理和实务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法律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物权法、债权法、证据学、行政法专题、公司法学、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知识产权管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公平交易法、电子商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网络版权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国际贸易法、金融法、

金融学

 

授:经济学学士

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能在以上行业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西方经济学、概率论、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高数、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外汇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电子商务、经济法、合同法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

 

授:管理学学士

旨在为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管理学原理、劳动经济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法学概论、劳动法、行政学和行政法、劳工关系与薪酬管理、保险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统计学、比较劳动法、社会工作概论、行政诉讼法学等。

日语

 

授:文学学士

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经贸、文化等涉外法律部门从事翻译、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综合日语、日语阅读、日语听力、日语视听说、日本概况、日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日本文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

 

三、学费标准(上海地区)及学习形式

1、各层次、各专业、各学习形式均为3200元/年•人(不含应加考的加修课费用)。
2、业余学习形式:全业余(指晚上或双休日进行学习)。
函授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每学期由我校教师为学生进行面授辅导。
3、报考第一学历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报考业余形式专升本法学专业的,录取后在就读期间应加考五门专业基础课程(五门加修课)。

四、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所有考生均需在网上预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报考费等(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认真核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五、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凡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
2、日语专业考生入学考试中日语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标准。
3、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高起本和高起专专业,如果本科未被录取,则自动进入专科录取程序。
4、个别教学点或专业人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将根据考生志愿调整录取专业或至其他相近教学点并班上课。
5、录取照顾政策,按《2011年上海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六、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起本、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注:新生在次年春季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高中、专科毕业证书等,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招生地的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预报名服务:同学可以点击上面“网报预登记”链接,提交报名信息后我们会帮助考生完成成人高考考试报名,并在8月10日-19日短信通知考生。

网上咨询:在线填写咨询申请表,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跟您联系。(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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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文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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