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高水平的中小学基础教育管理人员。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能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改革和开拓、艰苦创业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
(二)掌握比较宽厚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掌握现代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基本技能和方法。
(三)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判断、决策、应变、指挥的能力,组织教学科研的能力和动员、团结群众的能力。
(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并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或中、小学教育管理实践经验,管理素质良好的在职教育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者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推荐。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有关单位单独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年限为二至四年。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研究方向
中、小学学校管理。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半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课程(18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外语 3
教育学原理 3
教育心理学 3
教育技术学(含计算机应用) 3
教育研究方法 3
(二)专业必修课程(12学分)
教育管理学 3
比较教育行政 3
教育政策与法规 3
教育评价与测量 3
(三)选修课程(至少4学分)
学校管理心理学 2
学校经营学 2
教育改革前沿系列讲座 3
学校发展规划 1
心理健康教育 1
校长与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
专业外语 1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教育管理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在学员原单位进行。学员实践结束时,应提交两份实践调查报告。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导师组中应聘请中学或管理部门具有高级职称、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参加。
七、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基础教育管理的实际,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论文形式可以是基础教育管理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中小学教育管理的典型诊断报告。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中、小教育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在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小学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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