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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人文院
社会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免试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研修且非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课程设置

学位
公共课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西方经济学
英语
学位
必修课
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研究方法、人类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学史
专业
必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
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估
案例分析
专题讲座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题、心理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研究、招聘方案设计研究

教学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90年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以多次参加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力保学员顺利通过;
  ◆免试审核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共享财大资源:参与讲座、论坛、沙龙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财大资源平台。

教学管理
  ◆开课时间:电询
  ◆学制: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习期限为两年。
  ◆收费标准:25000元
  ◆学习方式: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上课时间:每周周末一天或隔周周末两天
  ◆上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武东路校区同新楼/国定路校区1号楼
  ◆学籍管理与证书:
学籍管理:由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编号管理并存档。

颁发证书
  ◆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上海财经大学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者,在修满12门课后,需参加全校组织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加考。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法学硕士学位。

申请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具体方法:
  1.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三张。

其它说明: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上海财经大学××学费"。
  4.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网上咨询:在线填写咨询申请表,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主动跟您联系。(重点推荐)
咨询电话:021-60541562(周一到周五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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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研修且非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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