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项目介绍】
北京大学在上海地区的研究生课程班招生始于2004年,截至2010年,上海教学点秉承北京大学严谨、求实、科学的教学体系,每年各专业平均招生40人左右,6年的时间,上海教学点共成功培养了近300多名优秀的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生。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在上海招生公共管理(发展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专业所需理论、熟悉公共管理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分析发展问题,特别是国家发展战略及其政经环境的问题,特别着重很强的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经济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技能。
学位与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课程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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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考核成绩,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将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周末业余时间上课(每月第三周或第四周周末上课)。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本院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本院组织考试。
【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须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申请(在报名表中是否申请学位栏内填写),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报名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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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1-60541562(周一到周五9:00--18:00) | ||
联 系 人: 招生老师 |
021-6054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