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建筑系,源自同济大学土木系、圣约翰大学建筑系、之江大学建筑系、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建筑系等,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系调整时由这些校系合并而成。自创系以来,建筑学人一贯崇尚理性务实,革故鼎新,不跟风、不逐流,在不同时期的国内外建筑思潮面前,始终抱着冷静观察,独立思考,兼容并蓄,博观约取的态度和胸襟,从而使同济建筑系拥有一种独特的学术性格和传统。1986年发展成为由建筑系、城市规划系、艺术设计系、风景科学与旅游管理系等四个系组成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系面向全国招生,设有建筑学(5年制)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4年制)两个本科专业,后者是新兴的建筑学学科分支,也是国内建筑院系中首创的新专业。全系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约120名,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本科生约2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为10%左右。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30名左右。
建筑工程系是同济大学历史最悠久的系之一,以其培养的卓越的人才和教学、科研成果在国内外享有盛名。根据国家需要, 1952年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前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圣约翰大学等11所院校的土木工程系并入同济大学,成立了结构系,后改名为建筑工程系。 为适应我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高级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我系已连续10年举办了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有多名学员以同等学力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我系研究生课程班主要授课老师:苏小卒(教授、博导)、徐伟(教授、博导)、应惠清(教授、博导)、屈文俊(教授、博导)、李元齐(教授、博导)等。
一、办学思想(Idea)
同济建筑教育50余年来,在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上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即:以现代建筑的理性精神为灵魂,以兼容并蓄、广纳博采的学术品格为本色,以当代技术与地域文化的并重交融为导向,以国际学科前沿的跟踪交流为背景。着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眼界开阔,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未来建筑师为主的,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经过持续创新的教学体系与课程改革和循序渐进的教学环节训练,使学生理解建筑学科的历史渊源和时代特征,熟悉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在专业问题上的质疑、判断、选择、表达、操作、交流等综合能力和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在此基础上,不拘一格,因材施教,为那些目光深远、作风务实、专业拔尖、具有独创精神的潜在英才的成长创造条件,以期使之成为未来的专业领导者和新领域的开拓者。
经过几代人的持续努力,同济建筑教育形成了符合国情、联系国际的独特教学体系和培养特色,并一直保持着向前发展的态势,在办学方针上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 始终保持和发扬多元宽松的人文氛围和兼容并蓄的学术品格;
第二, 始终保持和提升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锐意改革的发展动力;
第三, 始终保持和倡导面向世界的开阔眼界和面向社会的培养方向。
二、办学特色(Identity)
1、教学环境(Conditions)
(1)国际互动的联合教学机制
年来,建筑系已将中外建筑院系联合设计教学的模式从研究生扩大到了本科生。开始实行中外教师、学生互动,课目、学分互认的合作方式,使建筑教学的国际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此外,院系还充分利用学校的“柔性人才引进”政策,从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和国内其他院系短期聘请了一批学有所长的教师前来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持续营造的开放学术氛围
长期以来,院系组织的国内外知名建筑师、专家、学者讲座、讲坛、论坛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2003年达到了平均每周三次,对教学计划的内涵和外延起到了有力的补充作用,大大扩展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养。
(3)“一杆七枝”的学科交叉背景
2003年以来,学院以建筑系新修订的低年级教学计划为基础,结合城市规划系、风景旅游系和艺术设计系的相关课程系列,形成了跨4个系、7个专业的基础教学大平台和互动教学机制。
(4) 不断完善的教学服务设施
经过几年来不断的投入和努力,院系在教学新大楼、图书馆、图档馆、实验室及其配套设施等方面已达到了国内一流的水平。
2、新专业设置(New Program)
专业设立背景:
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历史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的社会影响也在迅速增长。在西方发达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已经成为建筑院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领域,属建筑学新兴的学科方向,并且与社会对这一领域的职业化需求相适应。实际上,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生,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已形成广泛的国际性共识。
我国作为历史建筑遗产资源极其丰富的文明古国,有必要在该领域与国际先进接轨,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此类专门人才的需求,因而同济大学建筑系于2003年创立了我国建筑院系中首个“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本科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着重培养以建筑学的基本理论及技能为基础,系统掌握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保护与再生的理论、方法与技术,具有较高建筑学素养和特殊保护技能的专家和未来的专业领导者。培养计划汲取欧美的经验,使学生一方面接受整体的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另一方面接受一定的保护工程特殊训练,以便在毕业后能够适应教学、科研、设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特殊专业需求。
建筑系现有在编教师106名,占全院教师数50%以上。在编教授24名,副教授36名,讲师46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6名,兼职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31名。在编教授中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法国建筑科学院院士1名;美国建筑师学会名誉资深会士(H.F.AIA)3名。兼职教授中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在编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8名,在读博士生7名。获上海市级教学名师称号2名,校级教学名师3名;上海市级精品课程4门,校级精品课程8门;获省市级以上研究、设计成果奖100余项。2003年起,建筑系设立了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考核制度和博士生助教聘用制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 9月 1日后出生),报考单位委托培养者不受此限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不包括提前毕业)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毕业证书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 2007 年9月1日,下同) ,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均以同等学力报考。
4、以同等学力报考除符合上述4条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语通过CET四级考试;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07 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五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
6、报考单独考试者,应达到以下全部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2003年9月 1日前参加工作);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3)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二、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规定,教育学(04)、医学(10)两个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 300 分。我校这两个门类第三门分别采用“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 “西医综合” 、 “中医综合”等统考科目;其中体育学(0403)采用自命题。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院系一栏选择“中德学院” ;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进相关的中法班。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5、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 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学习年限和培养过程
硕士研究生学制 2.5 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为 2~4 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07 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在现有拨款的基础上,将增加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具体方案将另行公布,请关注我院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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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1-60541562(周一到周五9:00--18:00) | ||
联 系 人:招办老师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费 | 申请咨询 |
结构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 | 硕士 | 22000元 | 让学校联系我>> |
土木工程施工专业在职研究生 | 硕士 | 22000元 | 让学校联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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