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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院“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学院现设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外语系、新闻传播与中文系、体育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15个教学系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监狱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22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9个高职专业。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600余人。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3%。6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0余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100 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学院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现有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以及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国际贸易综合实验室、速录实训室等设施。学院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4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编制了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 今年初,我院拟定了《“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规划》对我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并落实了具体的措施,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引进与培养并重,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1.建设思路:通过稳定、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建设以下几支队伍:一支能够在学术前沿进行学术攻坚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大师或优秀学科带头人队伍;一支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品牌课教师队伍;一支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科研骨干队伍;若干个优秀学术团队等组成的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学术梯队。 

2.建设措施: 

1)优化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岗位结构、学术结构。努力实现师资队伍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合理化、科学化,继续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机制。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的需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加强考核,合同管理,以岗定薪,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引进与培养。广开渠道,加大吸引力度,积极引进师资。加强现有教师的培养和提高,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学术队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师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晋升、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对获得创新性成果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科研条件和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全面提高我院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 

3)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敬业精神强、掌握先进教育思想和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的优秀教师和解决现实问题、为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社会问题提供决策咨询的权威专家。 

4)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体制。争取每年派出若干教师到国内外大学进行短期培训和进修;认真推选教师参加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促进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 

5)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培养教师团队意识,鼓励教学、科研协作攻关,承接上水平、有影响的大项目。 

3.保障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院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以及学术道德教育,发展学术民主,建立学术道德规范,以形成优良的院风、教风和学风。在教师聘任和考核中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师德评估体系;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2)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岗位聘任制为抓手,建立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师资管理新机制。加强人事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优劳优酬、加大对业绩优异者的奖励;制定相关政策,向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倾斜;推行学科建设目标责任制,将队伍建设、用人制度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对部分不适合在教学、科研岗位任职的人员进行分流,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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