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方案
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特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缩写为MPAcc。 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其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和能力结构等应遵循面向会计职业的原则。 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地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为将来具备会...[全文]
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全文]
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大纲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出版社)
综合知识 《201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2011年招生限额及招生简章

会计硕士招生学校共计25所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100
厦门大学
100(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中国人民大学
100
江西财经大学
40
清华大学
100(含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中国海洋大学
25
北京交通大学
80
武汉大学
80
中央财经大学
6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5
南开大学
100
湖南大学
55
天津财经大学
100
中山大学
100
东北财经大学
75
暨南大学
95
吉林大学
50
重庆大学
100
复旦大学
100
西南财经大学
100
上海交通大学
100
西安交通大学
100
上海财经大学
100(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55
南京大学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