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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医学学位制度,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特设置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一、授予学位的名称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其中文正式名称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c Health , 英文缩写为MPH 。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办法 1、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者; 3、通过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择优录取。 三、授予学位的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全文] |
考试科目 | 大纲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流行病学基础 |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
公共卫生硕士招生学校共计24所
单位名称 |
招生限额 |
单位名称 |
招生限额 |
北京大学 |
100 |
郑州大学 |
70 |
山西医科大学 |
50 |
华中科技大学 |
85 |
中国医科大学 |
85 |
中南大学 |
100 |
吉林大学 |
100 |
中山大学 |
100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45 |
四川大学 |
100 |
复旦大学 |
100 |
西安交通大学 |
100 |
苏州大学 |
80 |
新疆医科大学 |
45 |
东南大学 |
100 |
第二军医大学 |
55 |
南京医科大学 |
100 |
第三军医大学 |
80 |
浙江大学 |
100 |
第四军医大学 |
40 |
安徽医科大学 |
65 |
军事医学科学院 |
50 |
山东大学 |
90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