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方案
一、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的提高,特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它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 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要懂得现代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全文]
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全文]
考试大纲
联考科目 大纲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心理学  点击查看 【大纲购买】
2011年招生限额及招生简章

教育硕士招生学校共计57所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师范大学
200
曲阜师范大学
160
首都师范大学
140(另为北京市培养100人)
聊城大学
100
天津师范大学
160
鲁东大学
160
河北大学
160
河南大学
125
河北师范大学
200
河南师范大学
200
山西大学
100
华中科技大学
200
山西师范大学
80
华中师范大学
200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
湖北大学
65
辽宁师范大学
125
湖南大学
35
沈阳师范大学
100
湖南师范大学
100
渤海大学
80
湖南科技大学
80
延边大学
160
中山大学
55
东北师范大学
200
华南师范大学
190
吉林师范大学
65
广州大学
80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5
深圳大学
40
华东师范大学
200
广西师范大学
150
上海师范大学
200
西南大学
200
苏州大学
200
四川师范大学
200
南京师范大学
200
重庆师范大学
125
徐州师范大学
160
西华师范大学
130
扬州大学
200
贵州师范大学
80
浙江大学
100
云南师范大学
125
浙江师范大学
200
西藏大学
35
杭州师范大学
100
陕西师范大学
200
宁波大学
65
西北师范大学
150
安徽师范大学
150
青海师范大学
160
福建师范大学
150
宁夏大学
80
江西师范大学
125
新疆师范大学
100
山东师范大学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