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方案
一、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MFA。 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 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全文]
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全文]
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大纲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1年招生限额及招生简章

艺术硕士招生学校共计32所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50
上海戏剧学院
50
清华大学
50
南京大学
50
北京师范大学
50
苏州大学
50
首都师范大学
50
南京师范大学
50
中国传媒大学
80
南京艺术学院
50
中央音乐学院
50
中国美术学院
50
中国音乐学院
30
厦门大学
50
中央美术学院
50
福建师范大学
50
中央戏剧学院
50
山东艺术学院
30
中国戏曲学院
30
武汉理工大学
50
北京电影学院
50
湖北美术学院
30
北京舞蹈学院
30
广州美术学院
30
沈阳音乐学院
30
四川音乐学院
30
鲁迅美术学院
30
西安美术学院
50
东华大学
30
解放军艺术学院
20
上海音乐学院
50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