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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素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改革和完善体育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决定在我国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体育专业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及体育教学与训练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熟悉体育领域重大实际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体育运动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实际工作。 四、体育硕士...[全文] |
考试科目 | 大纲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 《2011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体育硕士招生学校共计21所
单位名称 |
招生限额 |
单位名称 |
招生限额 |
首都体育学院 |
50 |
浙江大学 |
60 |
北京体育大学 |
100 |
福建师范大学 |
60 |
天津体育学院 |
50 |
山东体育学院 |
60 |
河北师范大学 |
60 |
武汉体育学院 |
50 |
山西大学 |
60 |
华南师范大学 |
60 |
沈阳体育学院 |
50 |
广州体育学院 |
50 |
东北师范大学 |
75 |
成都体育学院 |
60 |
华东师范大学 |
60 |
西安体育学院 |
60 |
上海体育学院 |
100 |
军事体育进修学院 |
50 |
苏州大学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