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简章
全国美术考级上海考区2011年度报考简章
一、开考科目
素描、色彩(水粉、水彩、油画)、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硬笔书法、速写、篆刻、漫画。
二、报考条件
凡爱好美术、书法并具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均可报考。
三、考试日期
科 目 | 考 试 日 期 | 科 目 | 考 试 日 期 | |
素描 | 11月12日(周六) | 速写 | 11月19日(周六) | |
篆刻 | 11月12日(周六) | 硬笔书法 | 11月19日(周六) | |
色彩 | 11月13日(周日) | 漫画 | 11月19日(周六) | |
国画 | 11月13日(周日) | 软笔书法 | 11月20日(周日) |
注: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各报名站具体时间安排请上《艺术与艺术教育》网查询)
五、报名办法
各报名站均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
考生请就近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对照考试大纲及参考考级教材申报级别,切忌随意高报级别。
报名时须交报名费、考级费和证书费。报考费以每报一个科目一次来计算:
1级80元, 2级95元, 3级105元,4级115元, 5级130元
6级140元,7级155元,8级165元,9级175元,10级185元
(报考费均包括报名费20元和证书费15元)。
考级费以报考级别为准,评定级别低于或高于报考级别均不退补。
2011年11月1日至10日凭报名收据到原报名站点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须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报名照2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及准考证号码)。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完整提供考生信息,(信息经输入电脑后便不能变更报考科目与级别)。
2、非中国籍或非汉族考生报名时请准确提供您的国籍或民族(未提供者程序将默认为中国籍和汉族)。
3、因篆刻归于书法大类,给篆刻考生颁发的证书为书法等级证书(加注篆刻字样)。
4、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5、已获得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考级中心颁发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考生在考试时请将原级别证书复印件粘贴在考卷背面的左上角(指该科目所获的最高级别)。
6、考生报名后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将被视为弃权,恕不办理退费和补考。
7、考级机构对考级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象、出版、宣传及处理权,考级作品一律不退。
8、预计2012年2月下旬拨打16862275声讯电话可以查讯本次考级成绩。
9、2012年3月1日至10日凭考场发的领证卡到原报名站点领取考级证书。
报名总部咨询电话:021-6317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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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美术考级上海考区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