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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承诺: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适合对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以下同)。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课程介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下旬。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考试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一次,约在5月
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各年度的考试。
考核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人事局
上海学尔森学院
AWFF世界财经联合会
颁发证书: 会计职称证书
上海学尔森学院结业证书
国际财务经理认证
提供资料: 身份证2份,1寸彩照2张,2寸白照1张
教师介绍:财经大学及各行业协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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