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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承诺:3月、5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08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9月、11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使用2009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计划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动,以当期公告为准。考生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阅。
适合对象:协会负责人:概括地说,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相关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被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课程介绍:
申请从业人员资格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1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申请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5.具有证券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有从事两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其它金融业务经验,或四年以上证监认可的其他与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6.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过证监会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或通过其它学习方式达到相应水平,并通过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7.自愿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行为规范,接受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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